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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好 不想吃虧您必須得認真看

時間:2024-09-05 01:04:03 瀏覽量:

房產證是我們對房子享有行使權的有效證件,你知道嗎?房產證是可以加名字的,但是所添加的只是共有人,可這其中的奧秘有很多了,那么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好?看看以下內容,你不會吃虧,你不會上當。

一、房產證寫誰的名字: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

我們從兩個角度分析所產生的后果:

1、情況一:男方或女方的父母出錢買房,只在房產證上登記自己孩子的名字,根據新《婚姻法》的規(guī)定,這套房子是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,所以即使結婚以后,也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,而且出現離婚,房屋仍屬原產權人。

2、情況二:男方或女方的父母出錢買房,但是把房產登記在未出資的對方名下,在法律上,是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,若雙方未結婚,房子屬于房產證登記的人,但出錢方可以要求返還支付的錢款,若雙方結婚,房子屬于房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。

二、房產證寫誰的名字:“準夫妻”二人的名字

1、這種情況是占大多數的,在法律上,這套房子是被認定為兩個準夫妻的共同財產,如果有貸款,也認為是兩人共同的債務,若沒有“借條”等其他證據,長輩的出資也是被認定為贈與子女,若出現離婚,長輩是無權追回錢款的。

2、可是中其中很重要的一點,就是房子買下來后,兩夫妻有沒有登記結婚,如果一拍而散了,那么房子仍將認定是雙方共同財產,貸款也需要雙方共同承擔。如果這其中還有父母有出錢的情況,需持相應證據證明父母的出錢是基于讓兩人結婚的目的,法律上也會認定它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,既然沒結婚,就有權索回錢款。

三、房產證寫誰的名字:父母的名字

1、這一情況,房子即被法律認定是父母共有的財產,若是有貸款,也是認定為父母償還,隨房價而出現的增值或貶值,也是由父母享有或承擔。

2、若結婚后兩夫妻用婚后的收入還貸款,出現離婚時,對已支付的貸款本息,可以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,并可要求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。

四、房產證寫誰的名字: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

1、當房產證寫的是男方和他的父母,那么房子是被認定為男方和他父母的共同財產,若是有貸款,也認定是他們共同的債務,增值、貶值的后果也由他們承擔。

2、若結婚之后兩夫妻用婚后的共同收入還貸款,出現離婚時女方是不能享有房屋權的,但女方出的還貸款項本息是兩人的共同財產,可以要求男方和他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。房產證登記在女方和其父母名下,后果也是這樣。

五、房產證寫誰的名字:雙方父母和“準夫妻”的名字

1、如果是這種情況,那么房子是被認定為“準夫妻”和雙方父母的共同財產,有申請貸款的,也是被認定為他們共有債務,增值、貶值的后果也由這些人共同承擔。

2、若結婚之后兩夫妻用婚后的共同收入還貸款,出現離婚時,已出的貸款本息,是夫妻兩的共同財產,雙方的父母是無權享用的。

結語:從以上內容我們知道了,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一件很復雜的事,加上不同人,所產生的后果也是不一樣的,不僅要考慮感情因素還要考慮法律支撐,所以你必須知道在房產證上應該加誰的名字,要不然容易吃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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