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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人烹魚的譯文

時間:2024-11-30 00:55:17 瀏覽量:

《孟子》中有一則《校人烹魚》的故事:有人送一條活魚給鄭國的大夫子產(chǎn),子產(chǎn)沒有將魚納為私有,而是交給管理池塘的小官———校人,要他把魚放養(yǎng)到池塘里。可是,校人把魚拿走后,不是把魚放入池塘,而是私下烹煮吃了,卻向子產(chǎn)報告說,魚放入池塘游了一會,便潛入深處不見了。子產(chǎn)聽了非常滿意。

校人烹魚原文

昔者有饋生魚于鄭子產(chǎn),子產(chǎn)使校人畜之池。校人烹之,反命曰:“始舍之,圉圉焉,少則洋洋焉,悠然而逝。” 子產(chǎn)曰:“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”校人出曰:“孰謂子產(chǎn)智,予既烹而食之,曰:‘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’” 故君子可欺之以方,難罔以非其道。

譯文

曾經(jīng)有人送活魚給鄭國的子產(chǎn),子產(chǎn)派校人把魚放到池里養(yǎng)。校人(卻把)魚煮了,復(fù)命說道: “開始放的時候,很疲倦的樣子,一會就是歡快的樣子,悠然地消失了?!?子產(chǎn)說:“到了該去的地方??!到了該去的地方啊!”校人出來說道:“誰說子產(chǎn)聰明,我已經(jīng)把魚煮了吃了,(他卻還)說:‘到了該去的地方??!到了該去的地方?。 ?所以說正人君子可以用合邏輯的方法欺騙他們,難以用不合邏輯的方法欺騙他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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