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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述心理輔導的原則

時間:2024-11-30 11:06:53 瀏覽量:

(1) 面向全體學生原則。心理輔導是面向全體學生、為全體學生服務的,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和個性的和諧發(fā)展。

(2) 預防與發(fā)展相結合原則。心理輔導既有預防功能,又有發(fā)展功能。預防功能是初級功能,發(fā)展功能則是高級功能,而兩者的有機結合才能更好地達到心理輔導的目的。

(3) 尊重與理解學生原則。尊重與理解學生是心理輔導最基本的條件,也就是要尊重學生的人格與尊嚴,尊重與理解學生的權利和選擇。

(4) 學生主體性原則。在心理輔導中要承認和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,激發(fā)和調動學生自我心理發(fā)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,原因之一是學生自己是心理發(fā)展的主體。

(5) 個別化對待原則。學生有較大的差異性,因此,心理輔導要根據學生的心理特點,采取因材施教的方法,個別化地對待每個學生。

(6) 整體性發(fā)展原則。心理輔導應以發(fā)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心理狀況,教育活動必須立足于促進學生的心理發(fā)展,而不僅僅限于心理健康的一般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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